近日,重庆南岸消防支队联合联合区公安分局、安监局等单位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在总队的统一部署下,重庆市南岸支队高度重视,把消防产品作为防火监督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消防产品检查。
在此次检查任务中,南岸消防支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庆昊晟玻璃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使用的薄型水带涉嫌为不合格产品,当场对这些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查,检查出福建省南安市华阳水带织造厂生产的8-65-25型有衬里消防水带“编织层外观质量”、“衬里外观质量”、“长度”、“试验压力下状况”和爆破压力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按照GB6246—2001综合判定,确定该产品质量不合格。
南岸支队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向该单位了解购买这些劣质消防水带的经销商,在支队防火处林康处长的带领下,随即赶到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安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其它消防产品情况,也发现未销售出去的8-65-25型有衬里消防水带同样出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也属质量不合格产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支队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安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销售8-65-25型有衬里消防水带,并没收8-65-25型有衬里消防水带,以及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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