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06年,海南省投入消防资金1.1亿,新增消防车30辆,增设消火栓914个;两年来,海南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461次,出动车辆9582辆次,警力70726人次,抢救群众586人次,抢救直接财产价值5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6亿元。这是从4月11日召开的海南省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总结了2005-2006年度消防工作,分析当前消防工作和火灾形势,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签订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通报了2005-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检查考评情况。
据介绍,2005至2006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火灾形势持续保持了平稳态势,确保了消防工作与海南社会经济的同步协调发展。两年间,各地累计投入消防资金1.1亿元,比上两年度增长310%。据不完全统计,海南省两年来共从征收的2.98亿元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划拨给消防3151.57万元,占征收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的10.6%。两年来,海南各地先后开展了冬防、春防、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出租屋、“城中村”、网吧等七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共检查单位7860个,发现火灾隐患5120处,督促整改5072处;责令220家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89万元;对1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整改销案9家,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会议强调,到2007年底,市政消火栓的应建数完成比例,海口、三亚不低于95%,其他市县按应建数100%完成,并随着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三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对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宏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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