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辽阳市政府召开2007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力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人民政府2007年森林防火命令》,总结了2005至2006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表彰了两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全面部署了2007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副市长郝春荣同各县(市)区签订了2007年至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状。
副市长郝春荣在会上讲话。她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近5年来发生的森林火灾99%是人为造成的,尤其是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有效控制火灾发生,确保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00%覆盖,森林防火隐患100%消除,森林防火上岗执勤100%到位,森林防火保障措施100%可靠,森林防火责任100%落实。省政府已经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落实到每个村屯、地块、农户。各县(市)区要立即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留盲区。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领导清明前要下到责任区,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全民防火宣传。清明节期间要增设检查站严禁携带火源上山,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坚决杜绝上坟烧纸引发火灾。“五一”期间要严禁烧荒、烧地格子、烧茬子,严禁春游人员将火源带入林区。从3月15日至5月15日我市森林防火实行零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24小时值班值宿,森林消防队和护林员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就近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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