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2月9日,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整改不力的3家重点防火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和4万元的罚款处罚。
2006年,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在对这3家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他们不同程度地存在新建办公楼未经消防审核、单位无消防水源、灭火器大部分报废不能使用等严重火险隐患。虽经多次复检和督促,但大部隐患仍未整改。为切实防患确保安全,乌兰浩特市消防大队对这3家单位做出了重罚决定。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2月9日,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整改不力的3家重点防火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和4万元的罚款处罚。
2006年,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在对这3家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他们不同程度地存在新建办公楼未经消防审核、单位无消防水源、灭火器大部分报废不能使用等严重火险隐患。虽经多次复检和督促,但大部隐患仍未整改。为切实防患确保安全,乌兰浩特市消防大队对这3家单位做出了重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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