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一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辽宁鞍山市政府采取九项措施,强力推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由政府牵头,成立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治理小组,按照“四定原则”,督促单位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一些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重新开展,确保普查质量。
二是对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市政府对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定期下达普查指令,确保各地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实行隐患普查整治单位承诺制度。各单位对照普查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承诺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建立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制度。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建立火灾隐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安监、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从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七是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联络员制度。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注重对单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凡在普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建立火灾数据库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与隐患单位建立直接联系,形成市、县联络员网,强化联络和沟通。
八是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时将各地应查单位数、已查单位数、工作完成比例情况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布,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推进情况。
九是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信息交流制度。创办普查整治工作简报,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同时吸收各地及相关部门的宝贵经验,更好推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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