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许昌市社会消防工作在各级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及各相关单位的努力工作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群众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全面提升。为继续巩固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公安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以来,许昌支队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新举措,认真谋划2007年社会消防工作,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水平。
一是促请政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以政府责任制为龙头,以行业、单位主体责任制为重点的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大对国务院15号文件的贯彻力度;推动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继续开展建制镇消防规划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并以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和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完成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同时,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
二是不断完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组织、消防基础设施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促请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全面实施完成农村消防规划,打牢农村防火工作基础;规范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促请市政府进一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相关文件;强化农村火灾事故工作党政首长负责制;同时,以全市公安警务改革为契机,并结合进社区驻村民警履行治安防范等职能,明确他们抓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职责和范围,切实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执法质量考评、绩效考核和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范畴,重点督促社区、村镇落实防范火灾的措施,同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
三是在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建筑消防设施在安装过程中的监督以及消防产品销售、使用领域的检查,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督办整改责任制,严格实行立项整改、挂牌督办、立案销案等制度,继续促请市政府挂牌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四是进一步巩固消防执法成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从加强消防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入手,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人员、火调人员、建审人员培训和执法岗前的培训;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各种法律文书、档案、台帐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强化、细化执法质量目标责任机制,严格落实消防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健全审验分离、法律审核、行政执法奖惩、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措施;建立消防执法督查访查制度,组成督察队,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工作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推动全市消防执法再上新台阶。
五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整合各种资源,进一步拓宽消防宣传领域,继续强化主流媒体宣传,以冬季防火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促请市中心城区、禹州市、长葛市人民政府建立防火教育馆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与新闻单位的联网沟通力度,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刊登发表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开设消防专题或专门栏;在互联网上发挥许昌消防信息网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更新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科普知识,实现消防宣传教育信息的社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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