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扬州消防支队根据《消防法》、《产品质量法》和部消防局、江苏消防总队的有关规定,强化消防产品监管职能,加大消防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有形的措施抓无形的市场环境,变无序的竞争为有序的市场态势,净化和规范了消防产品市场,推动和改善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质态,促进和提高了全社会的安全保障水平。
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
事前告知强化服务意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的好坏,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取决于消防产品质量的优劣。为提高工程验收质量,支队通过提前介入抓消防产品管理,建立信息公告制度,向社会各单位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2006年年初,支队制定了《扬州市消防产品抽检规定》,并通过扬州日报、扬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规定了需抽检的消防产品主要种类、工程规模、必须抽样的条件和抽检结果的处理。同时,支队印制了2000份《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消防监督告知书》,在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对前来办理消防许可的社会单位进行发放,在受理工程审核许可前将抽检的有关要求进行明确告知,避免建设单位因盲目选用安装消防产品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事中抽检把握产品质量。为准确把握消防产品质量,支队以抽检为管理主线加大了市场监督力度,制定了《扬州市内装修材料、消防产品抽检批次参照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大小进行分类并规定了批次要求,规范抽检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为准确把握社会单位选用产品的信息,支队明确要求社会单位在认购消防产品时应获取产品的市场准入资料,产品一经选定即填写《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产品一旦到场及时联系支队防火处或大队确定抽样的时间。为提高产品抽检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抽检时要求相关销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同时调取消防产品的购销资料为事后处理做准备。为方便社会单位送检,支队采取“一站式”服务,在防火处设立了专门的检测受理站专人负责来人送样的处理,并与邮政物流签订配送协议定期向省消防产品检测站送检。同时加强与省检测站的信息沟通,及时获取检测结果并告知社会单位能否选用,缩短检测时间周期。
事后处理做到防微杜渐。消防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是不能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产生惩戒和教育作用的。自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以来,支队通过现场判定、监督抽检,或多或少发现了一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针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不论问题出现在那个环节,支队均严格按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2006年,支队共办理违法生产的案件2起,罚没款12.6万元;办理违法销售的案件21起,罚没款31.1万元;办理违法维修的案件3起,罚款4.65万元。通过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了消防产品市场上的违法行为,推进了消防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
生产、销售、使用,三环相扣
生产环节注重源头管理。近些年支队在消防产品市场监管中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购买单位或个人倾向于在消防产品上少花钱。生产者也就迎合这一需要压低价格,从而使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从另一个侧面,这也反映出一些生产企业法制及自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公共利益,持证造假、偷工减料现象十分猖獗。为从源头上杜绝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支队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只要是扬州地区生产企业的产品在扬州市场流通,不论哪个环节发现质量问题,均同时追究该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2006年7月,支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江海学院新建工程安装的消火栓箱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便要求高邮大队对位于高邮的生产企业核实。大队通过现场检查,意外发现该企业无资质生产消防软管卷盘,大队即对该生产企业实施了严厉的处罚,查封没收了涉案产品,同时罚没款10.67万元。该案经过媒体批露后,在扬州产生了较大影响。支队对生产企业的高压监管态势,不仅让一些不注重质量的企业失去市场,更使企业真正明白了质量才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销售环节注重审验结合。新建工程是消防产品流通的主要领域,也是消防产品销售商强占市场的主战场。只有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纳入新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工作,也就推动了整个消防产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为此,支队在图纸审核的环节中即明确哪些消防产品为此次工程中的主要产品来确定监督对象,在施工监督的环节中即对已入场的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或实施监督抽检,在消防验收的环节即对已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撤换。支队通过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结合审核验收工作,凡是有消防产品的工程一律实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凡是有质量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工程一律不得通过验收。支队严格、规范的消防产品管理,把那些惟利是图的销售商排除在流通市场外,从产品销售领域的源头把好消防产品质量关。2005年,扬州重点工程扬州二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正式启动施工。由于工程性质特殊,涉及消防产品量大种类多。针对这种情况,支队在工程审核后即提前介入,从消防产品选用到合同签订,以及后期产品到场安装,做好服务,强化监督。2006年,工程选用防火门和消火栓箱到场,支队及时组织抽检确定产品质量。后通过省检测站检验,投入该工程的部分钢质甲级防火门和消火栓箱存在质量问题,支队除对销售单位江苏苏源华江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和浙江万安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罚没款3万元和8万元,还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二电厂撤换不合格产品,确保了二电厂重点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不仅服务了企业,还警示了销售、施工单位自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使用环节注重日常监管。强化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避免了一大批先天火灾隐患的形成,但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或者原合格消防产品由于使用管理不当而出现问题。为此,支队强化了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使用领域出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纳入火灾隐患整改范围,并作为整改火灾隐患的治本措施来抓。对审核、验收环节没有发现而在使用环节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改正。同时,支队进一步明确了消防产品销售商的售后维保义务,对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出现问题的产品,要求销售商定期进行售后跟踪服务。对已超过维保期的,明确要求使用单位签订产品维保单位,确保消防产品管理不脱档。
舆论、市场、部门,三方会诊
舆论曝光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单位选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有时并非主观上故意,一定程度上也有对消防产品市场情况的不熟悉。为此,支队利用社会舆论曝光的形式,不仅使一批存在质量问题的消防产品被公开曝光,而且也为使用单位提供了信息服务的平台。针对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而被处理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型号名称,支队定期在《扬州日报》和“扬州消防网”上予以曝光,提醒使用单位注意选用。同时,对多次抽检合格的消防产品,支队同时还在“扬州消防网”上予以公示。这一举措,不仅警示了违法单位,服务了社会,更是对强化消防产品监管的一种有力补充。
市场调控推动竞争理性有序。支队通过严抓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改变了以往消防产品打价格战、低价竞销的市场无序化竞争状况,形成了对不公平、低层次竞争的制约机制。以往,扬州商城、工业品市场等商业区有许多个体门市部,在经营其本身主要产品时还顺带经营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指示灯、灭火器等消防产品。由于这些消防产品价格低廉,占据了扬州消防产品市场的一大半分额。现在由于监督管理力度的加大,不仅使用单位不愿冒风险购买这些质量不可靠的产品,连个体门市部的老板也因自身产品质量不能保证而主动退出市场,这很大程度使那些一直靠产品质量和信誉占有市场的销售商增加了信心。通过严抓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加上市场主体依法、守法、自律经营,扬州地区的消防产品市场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轨道。
部门联动改善监督管理环境。根据消防产品在生产、流通、安装、使用和维修等各个环节的不同情况,支队加强与质检、工商、治安等部门联动,定期、不定期开展碰头会,使政府部门监管的职能在消防产品管理中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形成对扬州消防产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2006年10月,支队联合工商局、治安支队对扬州商城、工业品市场进行了消防产品的专项普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不仅震慑了扬州地区的消防产品违法生产、销售企业,还弥补了消防部门警力的不足,进一步改善了扬州地区的消防监督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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