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06〕198号),正式实施全省首个消防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云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继今年9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之后出台的又一指导性文件,也是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个重点专项规划,为云南省“十一五”期间的消防事业描绘了发展蓝图。
《云南省“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文本由前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5大部分20条及4个专栏、3张图表等组成,约1万5千字。《规划》在简要总结“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十一五”时期云南消防工作将面临空前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形势,强调了消防工作面临的火灾总量持续增长、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高、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凸显、消防应急救援整体实力不强的“四大压力”,阐明了编制实施《规划》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其重要意义,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提出,要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云南省情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发展目标。
《规划》紧扣消防工作的规律、特点和省情,提出了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等7项基本工作任务,为了牵引《规划》实施和衡量《规划》的实施效果,《规划》还把发展目标具体细化为控制指标和建设指标。控制指标中,主要提出了5年内年均火灾起数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到2010年全省十万人口失火事故死亡率争取降低到0.19以下,GDP火灾损失率低于万分之二的“三项标准”。建设指标则重点明确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消防人员、消防安全县(市、区)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方面的建设要求。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办法和改革创新的思路解决消防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明确确保《规划》执行力的10项保障措施。据了解,此次《规划》编制历时近一年时间,先后历经了前期研究、深入调研、组织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咨询、专题会议研究、专家评审、部门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等阶段形成。
《规划》是一部符合云南省情、社情,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和要求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夯实云南省消防工作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推进富裕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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