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运管处获悉,近日,该处会同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对市内4家客运站、5家货运站和3户危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虽各客货企业和场站重视运输安全工作,但也存有一些安全隐患。
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周的检查,场站内明显位置配有防火标志,配备灭火器,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货运站与站内经营业户已签订安全责任状。特别是沈海货运中心在冬季车辆打火时用电瓶车打火,对用电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货物安全。
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安全隐患:西站、南站和快客站均有站外发车车辆,对这部分车辆的管理如果放松,易出现超员载客现象。个别外埠进沈长途客运车辆的灭火器超过使用期,还有个别车辆的灭火器摆放位置拿取不方便,执法人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个别货运站还存在业户在站内使用电、液化气做饭等问题,执法部门已建议货运站设立公共食堂,取缔经营业户自己动用明火做饭现象,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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