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双节”和“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的工作部署,特制定出台《许昌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吹响了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号角。
《方案》指出: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从12月15日开始至2006年3月25日结束,分动员部署、全面督查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方案》明确了督查的内容为: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和“6.27”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公安部“9.22”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9.26”、“10.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二是各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以及将“三合一”建筑整治作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重点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召开动员会议、下发方案情况,社会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情况,行业系统组织开展集中普查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对参加普查整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情况,以及整治火灾隐患措施的落实情况等;三是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四是春节、元旦、元宵节和“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五是市(县、区)政府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开展联合检查,效果如何。六是社会单位冬季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整有效;发现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消除。七是举行圣诞晚会、灯节等大型活动是否经过审批、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方案》要求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法进行。督查组在督查期间对分包县(市、区)督查活动不少于三次,每次对分包县(市、区)至少检查2个以上乡(镇)、8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场所。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当地政府反馈情况。
《方案》强调指出:各督查组要充分认识到这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督查、认负责”的原则,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组长单位要适时安排对分包各地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督查组要及时向市“百日会战”办公室汇报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好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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