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监督执法素质,福州永泰大队坚持“四先四后”,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建设。
一是服务在前,监督在后。把服务置于监督之前是一种观念的转变,能更好地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在消防工作的实践中,大队要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在监督执法时先把服务摆在首要位置上,以服务为原则,帮助重点单位解决实际开展消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促使单位更好更快的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在执法中凸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执法。
二是宣传在先,检查在后。把消防宣传贯穿于消防监督执法活动的始终,能够更好地增强单位和个人的服务意识,融洽执法者和被检查对象的关系。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突出执法宣传,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检查重点,在每次检查执法过程中针对单位存在的隐患先对单位责任人和法人进行消防常识的宣传,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既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意识,又能够有效的促使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是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大队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首要标准,举止谈吐要文明大方,对待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讲解,阐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杜绝出现态度恶劣,行为举止粗俗的现象,用良好的服务树立消防执法队伍的文明形象。
四是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大队要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突出教育,对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法,加大教育说服力度,立足教育促使单位整改火灾隐患,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的现象出现,要通过说服教育和适当的行政处罚促使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促进了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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