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6日起,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体等部门不得批准。这是琼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表示,因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主要负责人将被追究。
意见指出,琼海市政府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体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商务、交通征稽等部门不得颁发有关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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