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5日,由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组成的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组对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政府依托民兵应急分队成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察组对达坂城区政府因地制宜积极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达坂城区距乌市80余公里,一直无公安消防队,以往发生火灾都由80余公里外的乌市消防二中队前往扑救。由于距离远,等消防车到场,小火已酿成大灾。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今年10月,达坂城区政府积极筹措了40万元资金购置了一辆消防水灌车,依托民兵应急分队(46人)成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由乌市消防支队对民兵进行了专业培训后担负辖区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如遇大火,也可有效控制火势蔓延,为增援部队到场赢得时间。
公安部专项督察组组长隋建立将军在检查中指出,根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今年9月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09年,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坂城区政府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做法很值得其他县市学习借鉴。他要求该消防队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器材装备,加强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加强群众居住区、牧区的消防水源储备,加强对当地情况的熟悉,提高战斗力。同时要针对辖区国道上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品车辆火灾事故的实际,做好相应抢险救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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