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聊城消防工作实际,聊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聊城市成立了由市政府董金刚副市长任组长、周文明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李勇副局长、市监察局贾立平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消防支队设立市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公安、安监、建设、贸易、工商、质监、教育、民政、铁路、交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时间长、跨度大、范围广,分动员部署阶段、普查整治阶段、验收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实施。普查范围是:全市商店、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招商引资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九小场所”。针对单位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人员密集场所“两个能力”深入开展情况、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作、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指导。
市安全委员会要求,一是各地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职责清、分工明。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提请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合力,确保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切实提高对火灾隐患普查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要认清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火灾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追究有关单位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行业主管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查整治信息的联络和沟通,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当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同级有关部门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信息交流网络,保障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各县市区要创办普查整治工作简报,同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通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预防火灾、确保社会消防安全为目标,组织全市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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