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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某地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一位负责人指出:许多安全检查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单看排查单位数倒挺多,一天就查了七八百家,但是安全隐患却没查出几个,属于“走过场”行为。
笔者在与许多地方安委办从事统计调度的工作人员沟通时了解到,他们也有这种感觉:要说统计检查了多少家次企业,数量都非常可观,但要细究查出多少隐患,却立马减少几个数量级,甚至走了几十家企业竟然没发现一处隐患。而且在已排查出的隐患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所谓能立即整改的“小问题”,比如灭火器放置位置不对、天然气管道阀门用后没有保持关闭、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等。
为什么有的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查出的问题也是些“小问题”?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一是把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搞成了“运动式执法”,上级督查检查只盯着开没开会、是否有方案部署、每日报表数据是否及时、新闻报道是否有领导出镜,而不是将工作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这导致基层自然在数字上做文章,排查企业越多说明工作量越大,至于查出和整改多少隐患则“躲着问题绕着走”。所以,将“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方能从上到下形成合力让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检查人员专业能力欠缺,不知道企业主要风险点、危险源是什么,这样的检查组去企业不仅无法有效发现并整改问题,还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笔者认为,检查人员必须钻研业务、提高能力,否则不仅效率低,还可能会被追责问责。虽然在安全检查时聘请专家参与执法,能缓解弥补检查人员专业技术欠缺的短板,但并非长久之计。
三是不尊重安全生产内在科学规律,反而在排查率、整改率上迷失方向。基层一线安全检查人员发现了企业安全隐患,但因为这些问题不能立即整改,所以不敢写、不敢报。比如缺少燃气报警器、管线上没有自动切断装置,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时间,但碍于“整改率”钳制,限期整改的隐患越多,所需整改时间也就越长,周期内整改率当然也就越低。于是,基层一线安全检查人员“写不写隐患、写哪些隐患”,就需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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