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消防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7月份开始,北京消防总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检了西城区西四珠宝礼品商城施工工地的消防应急灯,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2006年11月2日,总队技术处汇同西城区消防支队技术验收科、监督指导科到西四珠宝礼品商城督促整改消防应急灯,同时对该单位购置的同一厂家生产的消防安全应急标志灯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局防火部技术处人员的现场抽测,该单位使用的江门市荷塘科特电器厂生产的消防安全应急标志灯在电池故障状态下,故障状态指示灯不点亮,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消防产品抽查存在的问题,支队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依照法定程序,立即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单位重新更换合格的消防应急灯和消防安全应急标志。同时,总队技术处将该产品的销售单位通报管辖区的消防监督部门,并依照相关法律,对销售单位的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措施。针对当前一些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充斥消防产品市场,给使用单位造成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西城消防支队将按照总队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维修、使用、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奥运场所的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使用中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消防安全质量关,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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