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近日,莆田市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向20个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建立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任务、要求等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研究制定《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确保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根据《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部署要求,一方面,市发展和改革委、国资委、监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安全生产局、农办、消防支队等20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管理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另一方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或全市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成员要向专门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严格抓好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情况。
《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出台,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也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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