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5日到2007年的2月15日,厦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将开展为期近5个月的火灾隐患整治大行动。消防部门表示,此次整治火灾隐患,“要像人口普查一样,一个也不放过”。
自9月份以来,浙江、辽宁、四川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22日,公安部召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26日,厦门市公安局下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市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负责;其它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派出所负责。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9月25日起到10月10日,对人员密集场所和节日重大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展开安全检查;12月20日到2007年1月5日,对建筑工程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2月1日到2007年2月15日,对供电、供气、供水、供油系统,交通通讯枢纽和重点企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展开检查。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将盯紧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危险品场所,特别是对“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将实行人口普查式清查,一家一户过滤。公安派出所将对“六小”场所及私房出租屋、社会力量办学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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