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近日上午,太原市晋源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首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
大队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召开部署会安排并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根据前摸排工作,重点深入西寨社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西寨社区一号楼,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层住宅疏散通道。执法人员多次沟通业主拒绝整改,执法人员立即对车主进行约谈询问。经调查,阎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层住宅疏散走道内,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阎某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教育后,阎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对其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劝告大家引以为戒不在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大队会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和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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