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5年,福建省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率、全省城市(包括县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达标率、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器材配备达标率、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率4个指标,达标率将为100%。
8月15日,省政府正式转发《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根据规划,2010年前,全省要新建各类消防站104个,福州、厦门市完成水上消防站建设,各县级普通消防站应组建抢险救援班。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力争2010年,人口2万以上的乡镇应全部配备或聘用专职防火员,其余乡镇应配备或聘用兼职防火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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