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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消防工作是派出所的份内事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7-10 10:02 出处:厦门市消防支队 作者:陈荣亮编辑:@iCMS
在年初召开的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上,一位市局领导面色凝重地说:“派出所不管消防不行,管不好更不行。对于派出所来说,消防工作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份内事。”

在年初召开的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上,一位市局领导面色凝重地说:“派出所不管消防不行,管不好更不行。对于派出所来说,消防工作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份内事。”


派出所管消防,厦门市公安局从三个环节入手,把派出所消防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隐患整改环节。根据派出所的治安防范特点,重点抓住六小场所和私房出租屋,大力整改火灾隐患。集美区杏滨派出所针对辖区外来人口多,火灾易发的情况,把火灾防范和治安防范有机结合起来,推出出租屋不安全黄牌警示制度,做到有隐患就及时查处,有险情就及时解决。


宣传教育环节,派出所结合“四防”宣传,在民警入户调查时,向居民宣传防火知识,依托社区治安宣传栏,增加防火灭火知识板块。在每个月的治安情况通报会上,通报辖区的消防工作情况、向居民宣传消防知识,使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湖里金尚社区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消防安全文化长廊,用艺术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许多社区都利用宣传栏,增加消防知识板块,群众消防意识明显提高。


工作指导环节,责任区民警定期深入辖区单位,指导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针对社区、农村火灾的特点,重点指导居民家庭防火、火场逃生技能。如今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厦门市70%以上的社区都组建了义务消防队伍,所有街道、居(村)民委员会都建立了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了消防工作。


抓住了三个环节,厦门市公安局还重点推行了信息规范。由福建省消防总队和厦门市消防支队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开发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具有消防业务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化的特点,所有消防业务办理都通过信息系统出文,对超出派出所职权范围的审批件,电脑将自动发出警示,防止了派出所超越权限行为的发生;对限期需要复查而民警没有复查的监督业务,电脑将自动提示民警及时履行职责;该系统还具有通过电脑随机生成文号的功能,从根本上杜绝了民警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信息系统具有的工作记录功能,还将使分局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民警的绩效考核。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使民警的消防监督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注:作为消防宣传的一块前沿阵地,“消防警营”栏目诚挚欢迎消防部队来稿,展示您的风采。投稿信箱luand@hc360.com,来稿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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