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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派出所消防政务及管理经验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7-07 14:28 出处:厦门市消防支队 作者:陈荣亮编辑:@iCMS
在人们的印象中,消防工作就是由消防部门管理的。一位长期从事消防监督的警官这样解释: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是实行分级管理的,消防机构负责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聚集场

在人们的印象中,消防工作就是由消防部门管理的。一位长期从事消防监督的警官这样解释: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是实行分级管理的,消防机构负责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和小型经营场所,这就是行业中所说的三级管理。三级管理概念的提出,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然而,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使派出所消防工作长期以来发展缓慢,许多人甚至悲观地认为:派出所管消防,这台戏难唱!


然而,厦门没有畏难。厦门市公安局深知,派出所熟悉社情、贴近管理的优势,是延伸消防监督触角,遏制火灾发生的有利武器。1999年,厦门市出台了第一个《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将消防监督检查全面纳入派出所的工作职责范围。


然而,厦门市推行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大动作,则是在今年的年初。


厦门的动作,可以用四个关键词来形容:规范、管理、落实、创新。


与此相关,有四个标志性事件。


一个规定、一个办法和四个达标


2006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出台了《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规定》,以条文形式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培训制度为基础的基本工作制度;以法律文书使用管理、工作台帐和档案建设为基础的台帐档案制度,有效规范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行为。


制度规范之外,厦门市公安局又出台了《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绩效考核考评实施办法》,把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将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个民警的身上,对派出所民警实施月考评,考评结果与民警的评先评优、晋职晋衔相挂钩。为保障派出所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厦门市公安局还狠抓了“四个硬件”达标和规范培训上岗。既每个派出所都必须建立健全档案台帐、配备器材装备、建立消防工作室、完善警务公开栏,派出所民警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从事消防监督的民警必须持证上岗。


“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厦门市消防支队监督处负责人介绍:规范制度不是画地为牢,而是为民警提供了一个开展消防工作的坐标。


消防监督员挂职副所长


5月8日,黄金周后上班的第一天,在思明区莲前派出所,一场“消防监督员挂职公安派出所副所长任职仪式”举行了。到莲前派出所担任副所长的,是思明区消防大队监督员林亚强。作为全市第一名走马上任的监督员,林亚强的任务有三个:指导派出所民警建立辖区重点单位档案、执法档案,帮助派出所解决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媒体称:此举全省首创。


林亚强们的工作并不轻松,与林同时任职的湖里区消防大队监督员李保国,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他挂职担任副所长的金山派出所参加例行的早会。每天的早会上,民警都会把前天工作中碰到一些的“疑难杂症”问题带回,来在每天的早会、每周的例会上提交到桌面上。利用这30分钟的早会,李保国耐心地向民警们讲解工作中的疑惑,派出所早会成了消防业务知识讲堂。


过去,民警不想管消防,是因为怕增加工作负担。现在,派出所把消防工作融汇在日常工作,不给所里增加负担,不给民警造成压力。融合的办法有三个:监督检查融入治安体系,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查、入户调查工作中开展消防检查;业务学习融入教育体系,利用派出所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将消防监督业务纳入学习范畴;宣传工作融入防控体系,结合“四防”宣传、入户调查、治安情况通报会向居民宣传消防知识。小刘是金山派出所后埔社区民警,过去他担心管消防要增加自己的工作负担,现在,他把监督检查与治安巡查结合。不久前,小刘在前埔北区检查一家歌厅时,发现歌厅用可燃材料装修,在挂职副所长的指导下,小刘及时向这家歌厅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只要有心,消防工作还是可以做好的。”现在,小刘感慨地说:“派出所管消防,原来并不难”。


不管不行,管不好更不行


在年初召开的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上,一位市局领导面色凝重地说:“派出所不管消防不行,管不好更不行。对于派出所来说,消防工作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份内事。”


当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在制度的坐标下,运作制度便显得尤其重要。厦门市公安局从三个环节入手,把派出所消防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隐患整改环节。根据派出所的治安防范特点,重点抓住六小场所和私房出租屋,大力整改火灾隐患。集美区杏滨派出所针对辖区外来人口多,火灾易发的情况,把火灾防范和治安防范有机结合起来,推出出租屋不安全黄牌警示制度,做到有隐患就及时查处,有险情就及时解决。


宣传教育环节,派出所结合“四防”宣传,在民警入户调查时,向居民宣传防火知识,依托社区治安宣传栏,增加防火灭火知识板块。在每个月的治安情况通报会上,通报辖区的消防工作情况、向居民宣传消防知识,使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湖里金尚社区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消防安全文化长廊,用艺术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许多社区都利用宣传栏,增加消防知识板块,群众消防意识明显提高。


工作指导环节,责任区民警定期深入辖区单位,指导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针对社区、农村火灾的特点,重点指导居民家庭防火、火场逃生技能。如今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厦门市70%以上的社区都组建了义务消防队伍,所有街道、居(村)民委员会都建立了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了消防工作。


抓住了三个环节,厦门市公安局还重点推行了信息规范。由福建省消防总队和厦门市消防支队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开发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具有消防业务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化的特点,所有消防业务办理都通过信息系统出文,对超出派出所职权范围的审批件,电脑将自动发出警示,防止了派出所超越权限行为的发生;对限期需要复查而民警没有复查的监督业务,电脑将自动提示民警及时履行职责;该系统还具有通过电脑随机生成文号的功能,从根本上杜绝了民警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信息系统具有的工作记录功能,还将使分局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民警的绩效考核。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使民警的消防监督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火灾调查,派出所可以做好


一位长期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资深人士这样说:“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法规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关于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争论始终没有结果”。厦门市公安局首次突破了派出所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瓶颈,明确了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范围,创造性地将火灾事故调查划分为一般程序调查和简易程序调查两大类。对一般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机构协助派出所调查,对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当事人不要求调查的简易火灾事故,由派出所独立承担调查职责。


“基础做起、注重引导、逐步提高,让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厦门的经验,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福建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连长华如是说。厦门的突破,还不仅仅于此,在实际工作中,厦门市公安局不搞一刀切,而是鼓励各区分局、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大胆创新,打造特色样板。思明区把消防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相结合,认真落实“五个到位”,即消防宣传板报到位,义务消防队到位,防火警示标志到位,灭火器材到位,消防组织到位。海沧区新阳派出所针对辖区内霞阳村外来人口多、私房出租屋集中的特点,实行民警驻村制,指导霞阳村两委成立出租户协会,实行分类挂牌、动态管理的举措,与周边企业共建互动,推出“三级管理、协会自治、村企互动”的管理模式,出租房火灾隐患得到了消除;翔安区结合农村特点,由派出所牵头,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保护一方平安;同安区尝试在工业集中区建立物业公司消防协管模式,将消防监督触角延伸到物业管理单位。


“模式是可以变化的,厦门的探索在于规范化的意义,在规范的制度下运作派出所消防工作,肯定是一个可以少走许多弯路的办法”。值得的借鉴的,除了制度的规范,还有厦门市在派出所消防工作中探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过去,派出所消防工作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和派出所日常工作相结合,无意中把派出所工作与消防工作割裂开来。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卢世刚在看了厦门的做法后说:“与派出所日常工作相结合,不另搞一套,厦门的做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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