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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防总队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6-10 10:38 出处:福建消防总队 编辑:@iCMS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福建消防总队决定在今年继续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福建消防总队决定在今年继续深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此次整治的重点产品是: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火栓、消火栓箱、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消防排烟风机等消防产品。对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达到失效、报废期限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以及伪造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以及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坚决予以打击。

此番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06年6月至12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06年6月)重点抓好《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学习宣贯和现场培训工作,为产品整治工作打好基础。总队将利用2006年消防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工作为消防产品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全面提高各支队消防产品检查执法水平。二、检查整治阶段(2006年6月15日—12月15日)开展对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由总队根据掌握省内生产企业的消防产品质量状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对消防产品经销商,由各支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销售单位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闽公消[2005]107号)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消防产品经销商进行登记。3.对在建工程,由总队负责部局部署的2006年消防产品市场监督抽查任务,各支队抽5个以上在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工程以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4.对消防验收工程,由各支(大)队负责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对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5.对消防验收已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由各支队在去年下半年以来消防验收已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中抽取10个以上工程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复查。6.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反映消防产品问题的工程,各接收单位要实地认真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制假售假行为,各支队应追查消防产品的来源,对生产、安装(施工)、销售和建设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2月16日—12月30日)总队将组织对各支队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整治成效以及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整治成果,研究制定措施,进一步完善消防产品监管机制。

总队要求各支队于8月1日和10月1日前分别上报专项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并在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等,总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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