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雷雨高峰季节到来,雷电也悄然同步笼罩在星城上空。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多雷暴区长沙,年平均雷暴日近50天,雷暴期是每年的3~11月份,高发期主要集中在雨季的5~9月。 日前,城市防雷被列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专家们呼吁:雷电灾害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日益密布的计算机信息、通信、电力、地铁等网络,正在成为雷电袭击的主要对象,对于日趋严重的城市雷电灾害,必须防患于未然;城市防雷不仅仅是气象部门的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 05年9月14日下午4时,一声炸雷击倒7人,将当时正在湖南省第一师范东方红分校篮球场进行军训的六名女生和一名教官击倒在地,造成六伤一死的结局。 提高城区防雷安全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成为今年省市防雷办的一个重要主题。6月5日,湖南省防雷减灾办公室副主任刘富来做客本报广厦周刊,就建筑物须加强防雷意识的主题和本报读者进行交流。 长沙防雷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长沙在发展,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计算机信息、通信、电力等网络越来越发达,这些都为雷电入侵后产生重大雷灾损失创造了条件,作为省会城市的长沙,理应像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一样,进一步加强防雷工作。 刘富来表示,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以来,防雷检测部门每天都要派出多组人员,分别对市区各单位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但即便是这样,检测也仅仅覆盖了长沙全部防雷设施的50%左右———还有50%左右的防雷设施使用单位和个人,没有接受年度例行检测,这对于防雷安全来说,是极大的隐患。
另外,按照防雷工作要求,新、改、扩建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才能交付施工和投入使用。但目前长沙只有三分之二左右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能主动按程序申报和办理有关防雷手续,另外三分之一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通过做工作或行政警告补办了手续,但个别项目拒不接受管理,只有通过行政处罚和法律强制等手段,令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但补办手续在时间和效果上,给防雷安全埋下了不少的隐患。 总的来说,在长沙,人们的防雷意识较薄弱,部分单位对防雷工作不够重视,防雷技术措施和安全检测落实不到位,行政管理不能很好地做到令行禁止,整个城市的防雷状况不容乐观。 刘富来忧心忡忡。雷电的发生和特性与局地的地形特征、气候特征密切相关,全球气候变化对雷电频数有着直接的影响。长沙多雷暴是客观存在的,不会改变,因此,防雷减灾应该是长沙今后永恒的话题。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交付施工 “长沙防雷部门正着手建设雷电综合监测网以及雷电预警预报系统;大力开展雷电损害风险评估和防雷设计评价、防雷工程全程跟踪检测等技术服务,同时还开展了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工作。我市雷电预警预报系统即将建成并逐步完善。”省防雷中心徐永胜主任电话告诉记者,他还谈到“要特别重视雷电损害风险评估,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防御雷电灾害。” 不少单位和个人的防雷安全意识,仍停留在“雷电是天上的事情,我们在地上,管不了,也不去管”的阶段,个别防雷领域存在多头管理或者部门间不协管、不把关,致使防雷检测普及率不高,防雷装置不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再加上公众对雷电知识的掌握也十分有限,使得本可以预防的雷电灾害,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据悉,各级政府对防雷工作相当重视。 长沙市人民政府下发95号令(此前下发了国务院412号令和省政府196号令)明确规定:由气象主管机构实施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上个月,省政府法制办公告了防雷行政执法依据-依照法律法规: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已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主动申报年度检测……否则,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06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包括雷电灾害在内的突发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雷电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依法管理和规范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同时指出,防雷不光是气象部门的事情,还要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 刘富来表示,长沙要从建筑物开始,各行各业都应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构筑有效的防雷体系和防雷监管体系,把雷电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使星城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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