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聊城消防部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与完善,随着部队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部队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在逐年增加,为确保部队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及管理措施滞后,加之管理人员交流频繁等原因,致使有的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乱拉乱用,损坏丢失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总队通知要求,支队决定对全市消防部队所有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摸清底数,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落实“161”工程,强化后勤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系统工程,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基层建设年”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当作大事抓紧抓好。为了搞好清查工作,支队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王志军副支队长任组长,刘继峰处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财务科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大队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负责。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5月10日至6月30日结束。5月份为基层单位清查、清理、登记阶段;6月份为支队核查、汇总、上报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鲁公消(2001)字第71号《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方法及核算管理要求对本单位2006年5月1日前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属于部队行政经费或其它经费购置的列行政经费进行登记核算;属地方业务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列消防业务经费登记核算。清查过程中,要认真填报总队统一设置的表格,做到分类准确,来源清楚,计价合理,不缺不漏。对待处理或丢失、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再进行账务调整。
此次清查工作由支队后勤处具体组织实施,自下而上进行。具体步骤为:首先由各大队、中队、机关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清查登记,对固定资产分室进行拍照、建立固定资产文件夹存入微机,挂贴卡片,填制表格,上报支队;其次支队将适时组织对清查情况进行抽检,核实清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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