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全力做好“五一”黄金周和“2006·中国江北水城(聊城)文化旅游节”的消防安全保卫,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创造良好、祥和节日消防安全环境。4月24日,聊城支队召开办公会,研究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景点、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
一是以“查隐患、防事故、保稳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支队要求全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安监、旅游、交通、工商、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以旅游景点、车站、网吧、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市场、医院、博物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迅速开展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督促上述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确保安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提前介入,严格把关,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止举办,并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确保“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是认真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依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支队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向当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与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电子、纺织、服装、玩具、肉食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棉花、造纸等可燃物资生产、储存场所,炼油、石油化工、油库及液化石油气、氨、氯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掌握其安全状况,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时,要重点检查单位的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员工的安全素质及单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对可燃物资生产、储存场所,要重点检查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员工的安全素质及单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时,要重点检查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法锁闭安全出口的现象,是否在公共区域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用火、用电是否严格管理,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的“两个能力”建设等情况。督促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严格单位内部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抓住社会和员工关注的安全热点问题,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借以教育和警示社会。消防监督人员要充分发挥“三员”作用,以指导单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督促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尤其要落实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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