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被市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站在"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认真履行消防部门职责,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重点加大了对超市、市场、歌厅、学校、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了在2005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没有发生因火灾而引起的人员伤亡事件,没有发生消防执法过错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大接访”工作实现零投诉。与去年相比,火灾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降幅达五成,为保卫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构建"平安北海、和谐北海"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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