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4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高层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提升城市抗火灾事故的整体水平。
在这次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中,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民用建筑(包括医院、旅馆、商业楼、综合楼、商住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办公楼等)和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设在楼里四层以上的幼儿园、托儿所和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周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以及商住楼中住宅部分是否有单独设置的疏散楼梯,都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同时,人员密集场所是治理的对象。另外,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建筑将被依法拆除。
为了使专项治理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明确要求凡是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商贸、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相关单位,以及所属监管单位,都会被吊销或回收相关的行政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星级酒店将会受到降级处理,乌市所属的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被监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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