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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出新招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3-24 17:30 出处:金华消防支队 编辑:@iCMS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三级网络建设,加大消防执法的力度,金华消防支队审时度势,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探索研究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办法,并推出了“联系点制度”、“蹲点工作制”等的消防监督管理新招数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三级网络建设,加大消防执法的力度,金华消防支队审时度势,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探索研究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办法,并推出了“联系点制度”、“蹲点工作制”等的消防监督管理新招数。


第一招“联系点制度”,即实行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联系点制度。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金华支队于3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实行每周不少于一天的固定联系点工作制度,由支队长领导带头,支队所有监督人员每人确立一个固定的联系大队,每周不少于一天下到各自联系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执法检查,并与辖区大队一起研讨执法程序,取长补短,同奖同惩。同时规定,各大队执法人员每周开展检查不少于三天,派出所消防监督开展每周不少于1起处罚案件。旨在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执法工作。


第二招:“蹲点工作制”,即选派乡镇公务员进驻消防支、大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从今年4月开始,金华市政府将每月选送一批年龄在25-35之间的年轻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赴当地公安消防(支)大队蹲点工作,每批蹲点时间30天,通过进驻消防部队内部使乡镇基层干部能够真正地了解消防,学习消防,宣传消防,并将防火知识和消防理念贯穿到日后的农村工作中去。他们会是日后农村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通过为期1个月的实地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消防素质,为加强和促进农村消防工作奠定厚实的基础。


第三招“定期培训制”即定期开展对派出所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实行支队定期培训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和消防联络员、大队培训消防民警的两级培训制度。2月27日—3月2日,金华市公安局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来自全市十个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派出所分管所长150余人参加了培训。随后,全市各地迅速开展了由当地消防大队举办的派出所民警消防执法工作培训班,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200余名民警参加了培训,各地还根据当地消防监督的实际情况自制了书籍、小册子分发给当地派出所,婺城大队印发了100余份新版法律文书的小册子,金东大队自制了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文本。这是都是金华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授权后深化管理,提高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所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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