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年初,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明了方向。近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就该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向市消防支队专题征求意见,支队党委根据总队要求,结合地方特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谏言献策。
一是在《实施意见》中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条目中增加“统筹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和“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火灾、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二是在《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机制”条目中增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是在《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条目中增加“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区县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整改火灾隐患等诸多方面,加强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能力,加强人员、组织、制度、装备、业务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多方努力,因地制宜,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马鞍山支队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目前,有关政研部门已将消防部门的建议写入文件,将于近期出台并全面贯彻执行。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