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6日,福州市罗源县一男子在旅馆客房中点燃液化气瓶欲自焚,所幸消防官兵及时赶到,才未酿成悲剧。
早晨7时37分,福州市罗源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一部指挥车一部抢险救援车,在林欣教导员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经侦查发现,事故地点位于罗源天河旅馆二楼一客房内。此时,该房间门窗紧闭。消防人员根据房间内飘出的烟雾判断,火势正处于萌燃状态。
为了赢取救援时间,消防人员在从隔壁铺设水带的同时,撞开紧闭的房门发现,该房间门口放置着燃烧着的液化气罐,一名男子躺在浴室中奄奄一息,房间内床铺也已呈燃烧阶段。消防人员立即分成三组,一组人员迅速将燃烧着的液化气罐关闭并抬至室外安全地带进行降温冷却排险;二组人员将已深度昏迷的男子抬出,交由随后赶到现场的“120”进行急救;三组人员利用室内消火栓出一枪实施来火。经过近5分钟的紧张扑救,火势被彻底扑灭,险情也被成功排除。
目前,事故原因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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