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打击力度的通知》下发后,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迅速行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及时下发通知,对2006年黑龙江省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2006年,黑龙江消防总队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完成对在建工程使用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遏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总队要求各地要充分学习领会刘金国副部长重要批示精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春季建筑工地动工和各类招标活动开展的特点,加大对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视力度,责任到人,制定有效工作方法和措施,提供工作经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早行动,全面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黑龙江消防总队要求,一是各地要重点摸请本地在建工程中拟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对每一建筑工程建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档案,对高层、地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工程消防产品安装使用情况要及时录入计算机存档并定期上报总队;二是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本地消防产品市场竞争秩序,落实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下发的有关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严把强制性检验类产品质量关,对高层、地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筑工程使用装修防火材料或经过阻燃处理的装饰材料产品的,监督建设单位抽样送检,以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安全;三是各地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各地要加强对消防信息网的利用和提高对外宣传意识,积极对社会单位,尤其是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宣传使用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和黑龙江消防网,督促用户查阅和选购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产品。不断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消防产品整治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事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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