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从鞍山市消防局获悉,从12日起,鞍山市消防局开始对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治,全部更换公共场所地面式疏散指示标志和防火卷帘门。
消防人员在近期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些人员集中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存在防火卷帘门代替疏散用防火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吊顶下等问题,导致疏散通道不畅,疏散指示标志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因为很多火灾事故中的遇难人员都是由于在浓烟中找不到逃生通道窒息而死。
近日,辽宁省消防局明确要求严禁采取防火卷帘门代替疏散用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应该设置在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疏散指示标志应为灯光型,不得使用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目前,鞍山市消防局正排查摸底,确定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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