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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烤”问人心的纵火案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7-12-25 18:12 出处:慧聪消防网 编辑:@iCMS
火灾无情,消防员是这个世界上与我们关系最为紧密的危险职业之一,他们与死神的周旋也最容易让我们感动。他们面对危险奋不顾身的精神支撑,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但是有些人竟然因为自己的私欲纵火,这些火“烤”问着

火灾无情,消防员是这个世界上与我们关系最为紧密的危险职业之一,他们与死神的周旋也最容易让我们感动。他们面对危险奋不顾身的精神支撑,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但是有些人竟然因为自己的私欲纵火,这些火“烤”问着人心和社会。

杭州保姆纵火案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一户住宅突发火情。作为业主林生斌一家保姆的莫焕晶点燃书本引发火灾,案件导致雇主朱小贞及其3名子女共4人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事发时,保姆从专用的保姆电梯成功逃生。莫焕晶在其纵火的家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法律文书证实,莫焕晶至少以被告身份涉及6起民间借贷纠纷,涉诉本金总额35.5万元。

据查明,莫焕晶之前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三名雇主家有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退还财物后被辞退。莫焕晶的前雇主透露:“就在两个月前,她找我借10万元,我没有借给她。”

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这次案件引起了社会对于人性的探讨和消防法规、烟感报警器等等消防问题的讨论。

问题1

烟感火灾报警是否及时?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2005年联合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蓝色钱江小区在楼道电梯厅内安装了烟感报警器;单元房内没有火灾报警设备的情况,并不违规。但小区业主认为,烟感报警器反应滞后,可能贻误了消防的最佳时机。

“6·22纵火案”发生后,蓝色钱江曾召开业主会议。新京报记者获取的会议记录显示,“截至现在我们得知最早有人发现着火的时间是4:50。”

有业主反映,4:50便听到小男孩的喊声“着火了”,随后有东西掉到他家阳台上。另一位业主则说,5点前已看到林生斌家所在的2幢楼冒烟。

6月28日,绿城物业在官方微信发出《致哀,回答》。回应称,当日(6月22日)凌晨5:00,蓝色钱江消防监控室接到楼道烟感报警信息。值班人员立刻通知值班保安前去确认火情。值班保安到2幢1单元确认火情后,立刻通知报警,5:07,消防联动系统同时启动。

“即使烟感是在5点报警的,阳台都要烧完了,形同虚设安装在电梯厅的烟感才报警。”业主们质疑,烟感报警器是在保障电梯安全还是业主的财产安全?“这样的烟感报警器有什么用?”

对于报警时间,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对媒体表示,6月22日5时04分50秒,杭州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望江路和之江路交叉口附近发生火灾。5时05分55秒接到1802室女主人报警称,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起火。5时06分23秒接到路人报警称,之江路绿城尊蓝钱江豪华精选酒店着火了。

综观上述信息,如果业主最初发现起火的时间属实,那么烟感报警器的反应时间滞后10分钟左右,仅比路人发现火情早6分钟。

上海市消防部门采集的真实火灾数据显示,起火后5分钟左右,浓烟即达到最大。这意味着火灾逃生的黄金时间仅有三至五分钟。

问题2

火灾应急广播是否发挥了作用?

除了烟感报警器,蓝色钱江还按照消防要求安装了火灾应急广播,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

但火灾发生后,多位业主表示并未听到该广播。有人是被邻居叫醒的,有人是被外界声音惊醒的,有人下楼才听到广播。有业主表示,广播的声音很轻,“英文比中文的时间长。”

对此,吴志华表示,火灾发生时是早晨5点左右,小区单元房入户门很厚,隔音效果很好,“可能有部分熟睡中的业主没有听到”。

也就是说,蓝色钱江的火灾应急广播设施虽然符合国家标准,但并未针对小区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没有做到“对症下药”。

“如果业主认为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或者修改的话,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决策。”吴志华说。

问题3

消火栓水压够不够?

火灾发生后,林生斌家所在的2幢楼消火栓是否正常工作、水压是否足够,一直是各方争论焦点。

事发当天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上城发布”曾表示,经过消防全力抢救,5时54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6时48分,现场火灾被扑灭。

记者获取的一份蓝色钱江小区内部监控录像截图显示,5时54分时,消防队员尚未开始铺设消防水带。消防水带铺设完毕并出水灭火,是在近20分钟之后。如果“上城发布”所称的时间准确,那就意味着5时54分之前,2幢楼内的消火栓曾经出水工作,并成功控制住了火势。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总工程师徐建民认为,“上城发布”的信息恰好说明2幢楼的消火栓水压正常。

6月28日,绿城物业在《致哀,回答》中特别提到,“消火栓出水是正常的。事发次日(6月23日)上午,消防部门还到事发地做消防检测,进行现场水压测试,检测结果水压正常。”

但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发布的信息与此相反。7月17日,陈骏华告诉媒体,“5时40分,由于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无法对火势进行有效打击,内攻推进困难。在启动消火栓泵和消防车给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加压后,水压均无明显变化。随后,指挥员下令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6时08分许,因烟气集聚、温度升高,造成屋内回燃。6时15分许,消防员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至18楼出水才逐渐压制火势。”

问题4

消防人员处置是否及时?

在7月17日的答媒体问中,陈骏华表示,浙江省、杭州市消防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此次灭火救援工作。

6月22日5时04分50秒,杭州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综合判定并确认了火灾地址,3分钟内调派力量前往处置。5时11分16秒,辖区中队到达事发现场附近,消防车遇阻后,6名消防员破拆铁门锁后,进入着火建筑底部,消防车掉头从闻潮路大门进入。5时17分,6名消防员进入着火建筑电梯,前往17楼设置进攻起点,利用室内消火栓出水枪至18楼,从开启的保姆房内攻灭火和搜救人员。此时,正门处于关闭状态。5时40分,现场消防员按下消火栓按钮后,发现了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的问题。

从5时17分到5时40分的23分钟里,消防人员进行了哪些处置,目前不得而知。

2017年12月,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12月25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公开申请书》,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公开6·22火灾现场录音、调查报告等信息。


申请书称,2017年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先生等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该起放火案中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符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要求;针对社会上对物业的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的疑问,已在事后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发现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6个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提到的3方面人员;此外,事发小区(消防水泵、供水管网、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屋顶水箱等)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救人行动带来了影响等。


因此,家属方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公开:

1、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2、起火建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证据;

3、起火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

4、起火建筑小区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证据;

5、此起火灾扑救的战评与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

6、此起火灾火警接处警的录音计时记录;

7、火灾现场指挥员下达的命令、指示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8、抢救申请人妻子和三个孩子行动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9、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儿子“啃老”不成放火烧屋

11月14日,在内江市资中县某镇一条狭窄的街道上,63岁的王兴贵及老伴正清理家中屋顶垮塌后掉落的残渣。虽然屋顶垮塌后只能借住邻居家,生活不顺,但他们最牵挂的却是正服刑的儿子。

半年多前,儿子王俊不仅偷走家中积蓄,还在威逼老两口要钱未果后放火烧家。看着长期好逸恶劳且曾染毒、一次又一次向家人索要钱财、甚至不惜威逼利诱的儿子不听劝阻,不思悔改,王兴贵夫妇无奈选择报警,并将逃走后潜回家的儿子捆绑后交给警方。两个月前,儿子因犯放火罪被判刑,将服刑至2020年底。

王兴贵回忆,2月中旬,他和妻子突然发现,家中存折上的1.5万元被取走了。去银行了解到,原来是儿子王俊拿着存折及他们的户口簿、身份证将钱取走的。追问下,儿子称钱拿去还账了,他们并未深究。3月9日,他又发现,自己藏在家中木板下的18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儿子承认钱是他偷偷拿走的后,父子俩吵了起来,闹得很不愉快。

2017年3月11日,王俊返回家中,先后两次将家中的锅碗瓢盆等摔坏。儿子再次要钱无果后,争吵之中两次用打火机点燃家中床上的蚊帐和衣物。“第一次被他妈打熄了,第二次他点了就跑,我就追了出去。”王兴贵所住那条街的房屋多为木质结构,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所幸,其妻徐金菊和随后赶来的邻居及社区干部迅速将火扑灭,除烧毁部分衣物外,未造成更大损失。

2017年5月中旬一天凌晨,王俊又潜回家门口,王兴贵按住了儿子。妻子找来绳子后,他们联手将儿子捆住,尽管儿子不断求情,但他们仍然报警,将儿子交给了警方。9月1日,王俊因犯放火罪,被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我们已经管不了他,他又最怕判刑,所以我们选择这样的方式。”王兴贵夫妇希望儿子能改过自新,出来后重新做人。

村民为引人关注纵火

警方介绍,村民王某早年辍学,无正当职业,父母对其关心不够,导致心理狭隘,性格孤僻,经常凌晨在外游荡。为引起人们对其关注,王某决定以身试法,以烧毁他人财物取乐。在2017年2月纵火烧毁两辆摩托车,但是一直没有被查证。王某故技重施,在2017年11月6日再次作案,烧毁一辆摩托车和一副棺材。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村民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对其进行了抓捕。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早年辍学,无正当职业,且一天到晚不回家。民警只好根据其生活习惯,在附近蹲守。7日凌晨两点左右,王某回家被民警控制,并从其身上搜出了打火机。

经审讯,王某承认了上述三起纵火烧毁摩托车和棺材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保安为邀功2天5次防火两人被烧伤

2017年5月17、18日,成都市成华区某一小区先后五次发生火灾,其中18日0时的火灾造成总共4层楼的部分住户和商家财物烧毁,并造成两名住户烧伤。


经过一系列侦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浮出水面。经查,袁某为该小区物业保安,也是连续五次火灾的第一发现者。期间,袁某为得到单位领导的表扬和肯定,才采取了故意放火,再报告值班领导的把戏。


第一次放火:


2017年5月17日0时许,袁某利用值夜班单独巡逻之际,在成都市成华区某小区5栋1单元14楼过道处,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过道边堆放的垃圾故意点燃,随后报告给值班保安领导,然后与赶到现场的其他人员一起将火扑灭。由于杂物不易燃,火势较小,及时扑灭未造成较大影响。随后,值班队长对袁某进行了口头表扬。


第二次放火:


2017年5月17日16时许,袁某在尝到了第一次成功放火后被表扬的滋味,又在该小区4栋2单元负一楼杂物间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物间内堆放的杂物故意点燃,然后与赶到现场的其他人员一起将火扑灭,火势同样未造成较大损失。然而,连续火灾引起了保安队长的怀疑,为了消除对方疑虑,袁某故意找到破碎玻璃瓶割伤手臂,再谎称为在巡逻时发现纵火者与其搏斗受伤。这样的“表演”,得到了保安队长的热烈表扬,称袁某在非上班期间(袁某为当日夜班,非白班)工作难能可贵。


第三次放火:


2017年5月18日0时20分许,袁某再次利用值夜班单独巡逻之际,在小区5栋1单元18楼电表房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电表房里的两台沙发点燃并关上电表房的门,此次火势较大,成华区消防大队出警将大火扑灭。大火造成5栋1单元17楼、18楼、19楼、20楼的物业及部分住户和商家财物烧毁,并造成两人被烧伤,目前小区和商家的损失及医药费约449685元人民币。


第四次放火:


18日3时许,当日第一起大火尚未处理完毕,袁某又来到小区4栋2单元16楼电表房内,点燃杂物,大火造成16楼电表房烧毁。对于当日连续两次蹊跷大火,民警觉得十分诧异,当询问到保安队长第一发现者情况时,袁某的身影出现在民警视线中。“我们在走访时,袁某就一直跟我我们身边。四次火灾他都是第一发现者,我们把他带回去做了个笔录。”民警刘洋衫回忆,就在送回袁某回到小区后几个小时,离奇火灾又发生了,这让派出所民警更加怀疑袁某了。


第五次放火:


18日06时许,距离第四次火灾只有三个多小时,袁某再次在小区4栋1单元13楼电表房内,将此处存放的塑料瓶点燃。18日天明,派出所民警协同社区民警迅速找到袁某询问情况。在民警再三追问下,袁某承认了为了获得赞许和表扬,故意放火的事实。然而,为逃避法律制裁,他谎称其患有精神疾病,“他说自己有癫痫,做了的事情完全记不住。”刘洋杉告诉笔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鉴定机构鉴定,袁某无精神疾病。


袁某,男,24岁,眉山市人。来到事发小区担任保安仅一月有余,此前在各地以打零工为生。“他说自己在老家也放过火,说看到杂物就想去烧。”双水碾派出所刑侦民警刘洋衫说道。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火灾无情,纵火者的丑陋更是让人气愤,从惨痛的教训中痛定思考,各部门各司其职,消防需要所有力量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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