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消防支队执法队完成了深圳某防火门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消防法》和《质量法》的从重原则,依法发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按其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2倍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该案件共计处罚款额达41.5万元并落实执行。该产品违法违规大案的成功查处,展现了海口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也体现了海口支队规范执法的端正姿态和对不合格产品果断“亮剑”的决心。
据悉,自从2005年7月开始,海口市消防支队严格按照公安部、省消防总队的要求,及时制定《海口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部署开展工作,在市政府副市长刘庆声、公安局副局长邵立鹏等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海口支队支队长黄德镇、副支队长邢向勇亲自坐镇指挥,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硕果累累。
海口消防支队在这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严密组织部署,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海口辖区内的22家消防产品专营门市部、13个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和所有在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截至去年12月1日,共立案查处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6家,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经销单位7家,依法查扣1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36具、消防应急灯具1000余具,没收质量不合格的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2具,对产品违法违规案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42.799万元。有效地打击了消防产品生产领域、市场流通领域和使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好地规范了海口市消防产品的市场秩序,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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