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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住宅用火灾报警器维护管理调查概要
作者:广井悠(名古屋大学)
1.前言
在火灾发生之初就能感知火灾,并发出警报的住宅用火灾报警器(以下称住警器),作为预防住宅火灾的有效手段之一,已广为人知。据消防厅(2014)公布的消息,火灾造成的死亡者之中(纵火自杀者除外),52.4%为错过逃生机会造成的,其中17.6%是由于“发现时为时已晚,发现火灾时,周围被浓烟和烈火所包围,已无路可逃。”注1)。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早期预报火灾的住宅报警器的普及,便成为住宅防火的重要对策之一。可是,随着消防法的修订(2004年6月),截止到2011年6月1日之前,我国所有的住宅(主要为寝室和楼体),均有义务安装住宅火灾报警器。同样,据消防厅公布的消息称,截止2015年6月,全国的预估普及率为81.0%注2),目前,普及率已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2)。另一方面,义务安装火灾报警器开始之后(以及之前)设置的住宅火灾报警器,近年来频频出现电池断电、更新期临近等状况。在这些状况之中,不久的将来还会面临使用寿命到期以及其它异常情况,因此,及时地掌握用户的应对行动,以及使用年限到期,消费者更换报警器的需求,就显得意义重大。从这样的背景出发,笔者以东京都的居民为对象,对于更换和更新的需求进行了一番社会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简单地加以介绍。
2.对于住宅火灾报警器的社会调查
2.1社会调查概要
本项调查的调查概要如表1所示。主要的设问内容为住宅的构造与层数、竣工时间、住宅火灾报警的安装状况及其种类、台数、评价与所采取的相应行动、以及个人资料(姓名、年龄等基本数据)。
表1调查概要(所属为当时)
调查区域
东京都
调查时间
2012年12月
调查实施方法
通过互联网调查
调查主体
东京大学 山田常圭
名古屋大学 广井悠
回收数(SC)
采样样本回收数8252
回收数(本调查)
采样样本回收数800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东京都的户主以及资格相近者,其中,对居住在自有房产(单门独户)、租赁(单门独户)、自有房产(高级公寓)、租赁(高级住宅和公寓)住宅(以下称住宅类型)的回答者进行了筛选调查,从中抽取出了采样标本问卷。抽取标本问卷时,按照上述4种住宅类型以及回答者(居住者)的年龄(20~70岁),进行了平均分配。特别是对住宅火灾报警器的评价,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重点放在以下几项:报警器的相关知识与成功案例,是否有非火灾报警,是否有应对报警器安装及更新意向的措施,以及报警器本身所要求的附加价值功能等方面。再有,在本文所载的上述事项之中,将那些室内装有集体住宅用火灾探测器的回答者从调查对象中除去,结果,抽样调查的标本问卷数为461个,其他们居住的住宅概要如图1、图2所示。
图1回答者住宅的建筑时间及构造(N=461)
图2回答者住宅的建筑时间及住宅类型(N=461)
另外,作为参考,在此,对调查时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安装情况加以公布和说明。在调查过程中,还对安装户数和房屋数量进行了询问,在此,将安装了火灾报警器的比例公之于众。以及,只要关注一下单门独户的住宅,就可以了解到,自有住宅(单门独户)的安装率,占整个抽样问卷的78%,不过,在安装报警器义务化的规定出台前后,住宅的报警器安装率分别为92.4%,70.9%,差异相当之大。
另一方面,就租房(单门独户)而言,二者之间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可是,即便是就租房整体情况来考虑,火警报警器的安装率相当低,总共占66.1%。东京都火灾预防条例中,将负有安装维护报警器义务的「住宅相关者」定义为住宅所有者、管理人、占有者,租房时,该义务安装人及其受益人为多个,就是由于这个原因。
2.2住宅火灾报警器的相关知识
首先,在本项调查之中,就是否了解表2中所示各项内容,以及对住宅火灾报警器知识了解的深度进行了调查。其结果如图3所示。在图3中,按照安装者(黑色,N=306)和未安装者(灰色,N=155),将回答内容进行了划分。毋庸讳言,未安装者对于住宅报警器的知识,总得来说还是肤浅的,半数以上对于问题1~7的所有问题均一无所知。与此次相反,安装了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回答者之中,不了解问题1~7的人,大约占20%,了解这种报警器的使用寿命为10年的安装人,仅有26.5%。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使用寿命到期的通知和宣传,可以推测许多安装人并不知道寿命到期。
表2本调查询问的住宅报警器的相关知识
1.(不是电池)主机寿命最长为10年。
2.居民需定期对工作进行确认。
3.应了解报警时是什么样的报警音。
4.报警器分为热式和感烟式两种。
5.如果电池的寿命到期,告知音鸣响。
6.对于工作进行过确认。
7.了解住宅用火灾报警器与自动火灾报警设备的不同之处。
8. 对于1~7都不了解。
除此而外,知道报警器发出何种报警音的安装人为51.6%,确认过报警器工作的安装人占39.5%。而对于维修及电池断电时告知音的识别率更低,不了解住宅火灾报警器更新的相关基础信息的安装人,依然为数不少。
3.对于住宅火灾报警器安装人的考察
3.1住宅火灾报警器工作实例
在作为分析对象的问卷之中,仅将已经安装了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受访人(N=306)的抽取结果公之于众。图4为对于笔者设定的报警器工作实例列表(表3)的回答(多项回答)。根据该回答得知:报警器没有工作,又没有发生火灾的回答,占85.6%。
图3住宅类型以及是否安装(安装人:N=306,未安装人:N=155)
图4住宅报警器报警的事例(N=306,多项回答)
表3住宅火灾报警器报警案例列表
1.警铃工作后,用灭火器等自行灭火、避难。
2. 警铃报警后,向119通报。
3.烹饪过程中报警器报警。
4.吸烟时,报警器工作。
5.原因不明的警铃报警。
6.报警器没有报警,也没有发生火灾。
7.火灾发生了,报警器却没有报警。
8.其它
与此相反,报警器报警或者发生火灾的事例占15%左右,由此可见,警铃工作的事例比较多。其中,有9.5%的住宅报警器,在烹饪过程中报警,把那些原因不明的2.9%报警统计在内,火灾以外的报警事例的次数相对较多。此外,并没有在吸烟过程中发生报警的情况。另一方面,火灾发生时警铃却没有报警的情况,在回答中很少见,仅占0.3%。另外,其它方面的回答,占2.3%。不过,在使用熏蒸或熏蒸式杀虫剂时,警铃报警的案例不在少数。从结果来看,火灾发生时报警的事例仅占0.3%,此种成功案例的件数,占火灾以外的报警次数的约1/40。
3.2如何应对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异常
接下来,对住宅火灾报警器多次异常报警时,如何应对加以说明。实际发生异常时的应对方法,在此,暂且不进行讨论,仅对那些缺乏经验的受访者,发生异常报警时的应对意图,进行了一番询问(多项回答)。表4为应对案例;表5为回答结果。
表4应对住宅火灾报警器异常的案例列表
1.拟向购买方、厂商等咨询,或已经咨询。
2. 欲放弃不理,等警铃停止鸣响,或已经这样做。
3.先更换电池,或已经更换完毕。
4.打算再次购买新报警器后更换,或已经更换。
5.与其他人商量,或已经商量完。
6.先把报警器拆卸下来,或已经拆卸。
7.其它
表5追加功能列表
1.防灾行政无线电
2.地震紧急预警
3.海啸预警及警报
4.防止犯罪等当地消息
5.J-ALART
6.社区FM收音机
7.应急照明
8.探测一氧化碳
9.用气味告知
10.与其它住宅用火灾报警器的联动功能
11.其它
12.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提出的
回答最多的就是向厂商咨询之后,再进行应对,其比例占46.7%。为此,在众多住宅报警器的电池面临更新时,应考虑采用某种宣传方式,广而告之。不过,在此回答再次购买及安装的用户,出乎意料的少,仅占回答者的9.8%,还不足整体的10%。只要对那些准备再次购买报警器的情况,详细地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2004年10月以后建成住宅的居住者,他们的回答率为2004年9月以前建成住宅的居住者的约半数(2004年10月以后为6.0%,2004年9月以前为11.2%),已经购买了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回答者,再次购买的意向高,相反,住宅入住时已安装了报警器的居住者,再次购买的意向低。另一方面,自行更换报警器电池的比率略多一些,约占25%左右。
但是就更换电池而言,考虑到火灾探测器经过10年的漫长岁月,传感器等部件可能会出现故障,而出现异常时,将会用声音提示,虽然这些在使用说明书中有所记录,但是对于这些注意事项的宣传,还是值得考虑的。
另一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回答对报警器弃置不管或者干脆拆卸下来的人占多数,前者约为7%;后者约占25%。特别是后者,可以看作与表3、图4所示的有无警铃报警的事例有关,在此前回答报警器没有报警的回答者中,回答说“拆卸”的受访者为32.3%,与此相反,回答有过报警事例的受访者之中,回答‘拆卸’的人仅占6.8%注3)。也就是说,即便存在住宅报警器成功报警案例,就算是在火灾以外报警,这也将成为衡量安装住宅火灾报警器必要性的一个主要原因,至少从“更新”的角度来考虑,在烹饪过程中,出现报警器报警这样的问题,我想对其评价也未必是消极负面的。另外,还有诸如“上网查一下”、“向专家请教”等意见。
图5应对住宅报警器的异常(N=306,多项回答)
不过,图5表示的是实际的应对方法及其意向,当被告知出现异常时,应采用何种应对方式,只要关注一下19个抽样调查就可以知道,再次购买、重新安装的情况一例也没有,而放之不管而是等待警铃报警的情况占31.6%,更换电池的情况占15.8%,将其拆卸下来的情况为23.5%。由调查取样的数量少,毕竟只是作为参考而已,不过,与假设的情况相比较而言,实际上,大量的再次购买和重新安装的情况较少,而放置或者拆卸的情况居多,其结果不仅表示与图5有相同的倾向,而且还暗示了今后有跟踪调查的必要性。
3.3应对住宅火灾报警器使用寿命到期的对策
图6所示,是关于对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寿命到期后,该如何应对提问的回答。判断不是“异常”而是“使用寿命到期”之后,应采取何种措施,这与前一节提出的设问有所不同,这表明自有房产和租赁的住房同样都属于单门独户和集体住宅。
图6住宅类型及再购买的意向(N=306)
(但是,安装了集体住宅用火灾探测器以及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除外)。由此可见,回答不再购买的人少,回答不知道的仅有10%,由于使用寿命到期而打算购买的人居多。可是,在回答所采用的手段时,60%的租房房主,多采用委托购买的方式,由于住房类型的不同,所采用的购买方式也有所不同。从与图5中的应对方式4相比较而言,仅从异常声音这一点来看,虽然再次安装的意向较少,但是一旦明确地认识到‘住宅火灾报警器寿命到期’,就有可能促使他们重新购买和再次安装报警器,对于这些情况应加以理解。
3.4希望住宅火灾报警器搭载何种新功能
最后,就希望住宅火灾报警器搭载何种新功能,进行了一番调查,如图7和图8所示。通过“你认为何种功能安装在住宅火灾报警器上就方便了”的提问,采用单项回答和多项回答方式进行了调查,才掌握了上述情况。表5就是通过调查获得的功能一览表。
另外,采用这种设问方式,对未安装住宅火灾报警器受访人进行了调查,调查采样的数量为451个。只要看一下图7(最想要的功能)的回答就可以知道,他们最想要的功能就是地震紧急预警功能,其次就是应急照明。另外,他们还对具有与防灾行政无线电及其它住宅火灾报警器联动功能的商品给予了评价。另外,没有什么特别意见的回答也略高一些,约占20%。可是,别说地震紧急预警,就连防灾行政无线电和海啸预警,对于所有住宅火灾报警器来说,都不是所需的功能,只要在母机等部分住宅火灾报警器上安装也就足够了。
图7希望住宅火灾报警器附加的功能(N=461,单项回答)
图8住宅火灾报警器的预期附加功能(N=461,多项回答)
4.总结归纳及今后面临的课题
以降低住宅火灾为目的,通过社会调查来获取相关的线索,以便能够普及和更新火灾报警器,现将调查结果公诸如下。本文将重点关注住宅火灾报警器的安装人,并掌握了与更新有关的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虽然如此,但是调查结果只是以东京都的居民为对象展开的。根据调查结果,今后应在考虑到地域差异的基础上,展开研究。
补充注释
注1)2007年版的消防白皮书3)中指出,因逃脱晚了导致的死亡人数占60.3%,其中,符合“发现晚了...”这种情况的占22.3%,其比例与7年之前相比,有所减少。
注2)安装率是指,市町村的火灾预防条例中规定的,在义务安装报警器的住宅之中,安装一个以上报警器的家庭,占所有家庭的比率。2008年6月为35.6%,可是到了2010年6月达到58.4%,2011年6月竟达到71.1%。这种现象表明,由于有安装报警器的义务,所以安装的进度非常之快。但是,2012年至2014年略微保持平衡状态,分别是77.5%、79.8%、79.6%。同样,2015年6月条例的达标率为66.4%。
注3)当然,由于“经常用火”等原因,导致火灾风险增高,发生报警事例的概率也相应地有所升高,对于受访者来说,很难选择“拆卸”报警器这种选项,因此,这种倾向的出现,无法断定是否与此存在因果关系。
参考文献
1)消防厅:消防白皮书2014年版,2014.
2)总务省:住宅用火灾报警器安装率的调查结果,2015.
3)消防厅:消防白皮书2007年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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