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至21日,公安部消防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杭州召开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审查会。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高级工程师陈重,公安部消防局政委、高级工程师陈家强,《标准》专家审查组组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原院长、教授高冀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王静霞,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顾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社会事业业务部综合业务管理处处长、高级经济师文爱群等20余位领导和专家,以及《标准》编修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浙江省政府、省公安厅对此次会议十分重视,省政府副省长金德水看望了与会专家和编修组同志,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陈重司长和陈家强政委分别就做好此次标准专家审查工作作了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准》编修组向专家审查组汇报了标准修订工作情况,重点就武汉征求意见会后有关条文的修订作了详细说明。与会专家对《标准》逐章、逐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讨论,并一致形成了原则通过《标准》(送审稿)的意见。
陈家强政委阐述了《标准》修订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转达了公安部领导对《标准》修订工作的重视。他在讲话中指出,现行《标准》自1999年1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我国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消防事业发展、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火灾的总量、危害和其他灾害事故呈上升趋势。公安消防部队除依法履行扑救各类火灾的职责外,还要参与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建筑物垮塌、空难、交通事故和地震、洪灾、风灾等灾害事故,以及恐怖袭击事件的抢险救援。新的形势任务对消防站功能及建设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现行《标准》的一些主要指标明显偏低,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亟待修订完善,以切实改善一线消防官兵学习、训练、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他指出,目前提交专家组审查的标准送审稿,是编修组根据武汉征求意见会议的一致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希望与会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使《标准》更具有适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陈政委还对建设部和各位与会专家对《标准》修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殷切期望继续关心、支持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
陈重司长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表示感谢。他说,现行《标准》颁布时间虽然不长,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实施中确实出现了不适应、不符合的情况,为此,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批准,立项进行修订。主编部门高度重视,修订工作抓得很细、很实、很深入,提交会议的送审稿质量是比较高的。他指出,从保持我国城市建设健康持续发展的需求来看,城市安全运行和城市防灾救灾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的形势也十分严峻。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双重任务,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升城市防灾抗灾能力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消防站、消防装备作为保障消防队伍发挥这一重要职能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水平,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同时,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爱消防官兵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适当提高消防站相关用房和营区建设标准,也是十分必要的。他强调指出,与会专家一是要逐条讨论审查,认真对《标准》逐章、逐条、逐款进行讨论和审查,并提出明确的倾向性意见供标准审批部门决策;二是要共同审查把关,以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态度,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共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标准的政策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专家学者对标准送审稿逐条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查,一致认为,修编部门工作认真负责,编制程序严谨,调研论证深入细致,修订条文依据充分,所提交的《标准》送审稿质量较高,文本较为成熟,也充分体现了修编部门为国家着想、从全局考虑的高度负责精神。通过审查,与会专家认为,《标准》送审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形势和任务对消防站建设发展的需求,并兼顾了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站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专家审查组原则通过《标准》送审稿,并要求《标准》编修组按照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标准》送审稿作必要的修改,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标准》批准部门审批。
会后,陈家强政委立即主持召开了《标准》编修组会议,对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再次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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