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当前,新疆阿克苏地区已进入春季大风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大风天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阿克苏地区安委会发布清明节及大风天气期间“禁火令”,禁止室外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十种行为。
“禁火令”将从3月15日起生效至5月31日。“禁火令”强调,凡风力达到6级以上,有十种行为被严令禁止:严禁室外动用明火,焚烧垃圾、麦秸、动物粪便、树枝和其它可燃易燃物;严禁在祭祀活动中,使用明火焚烧纸钱和香烛;严禁放火烧荒和在野外使用明火取暖;严禁随意倾倒炉灶灰烬和丢弃烟头;严禁儿童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章用电和私自拉接电线;严禁电气线路从柴草堆垛上方穿越;严禁在柴草堆垛附近和粮食堆场使用明火;严禁在加油站、木材堆垛附近使用明火作业;严禁无防火安全罩的农用车辆进入粮食、棉花储存场所。
与此同时,“禁火令”要求,凡7级以上大风天时,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值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大风天防火,组织专门人员检查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介绍,目前地区气温回升,正值春耕生产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区安委会向全地区发出大风天气禁火令。禁火令期间凡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居民可向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