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日,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查处一起违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高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辆普通厢式货车停靠在一家商铺门口,并从商铺内将一个液化气罐搬到车厢内,大队监督员随即上前检查,发现车厢内放有15个液化气罐,其中7个是空罐。经调查询问,驾驶员高某供认其从事液化气罐运输工作已有四个月,但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并且明知自己存在违法行为,但在利益驱使下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大队依法对车内的液化气罐予以扣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报请喀什市公安局对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已被送至喀什市拘留所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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