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体现公安消防部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制定工作四个规范,即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大队针对不同的来访人员或不同的事件受理情况,积极探讨规范执法用语和规范执法行为。从常规文明用语、手续(资料)不全、当场给以办理或电话受理等几种情况制定了“莆田市涵江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文明用语”。具体内容有:
——您好!这里是建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我是消防监督员×××,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慢慢讲,我记下来。
——请您把事情经过写下来。
——请稍等,我马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为你办理。
……
从办公环境、仪表举止、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岗位纪律等几方面制定了“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有:
——保持办公区域整洁。
——办公材料及文具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设置意见簿。
——各类表格一应俱全,便于取阅。
——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或放置台卡,保持警容严整。
——用语文明,严禁“忌语”。
——精神饱满,思想集中,举止庄重。
——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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