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6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CFIC2016)网络直播消防十大品牌和杰出领袖颁奖现场直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舟山市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和《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于近期对全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撤销了85家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新增102家,调整后的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946家,确定25家单位列为2016年舟山市火灾高危单位。
在重点单位年度调整工作中,支队分门别类排查,科学严谨确定,均衡协调列管,坚持将消防监督检查与重点单位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在基层单位实地调查、认真筛选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上,对已确定的重点单位进行重新核定,并将已不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被调整出重点单位名册。同时,基层单位也大力加强对派出所三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主动为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派出所确定辖区内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三级重点单位。
据悉,此次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或者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地下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者地下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单幢病房楼床位大于500张或者总床位数大于1500张的医院、疗养院;单罐设计储量大于10万立方米或者设计总储量大于30万立方米的石油库等四类的25家重点单位列为火灾高位单位,作为重中之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届时,被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并确定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和日常检查维护,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和单位消防安全的自我预防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扫描二维码,关注慧聪消防网官方微信,消防人聚集于此,您还不来?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