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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连发生的数起出租房亡人火灾再度引发世人关注。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一个老话题、老难题,出租房屋不同程度地存在房屋耐火等级低、采用廉价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铺设不合规范等火灾隐患。普通民居用作出租房往往比较分散,且具有一定的私密性,消防监督管理很困难,存在的隐患难发现、难处理。
治理出租房隐患,要从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相继开展了出租房屋消防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建立了管理机制,像2014年北京出台的《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浙江省出台的首个有关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都是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益探索。
治理出租房隐患,要强化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责任意识。出租人必须明确地知道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出租房间或出租房使用人达到一定规模,每个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出租时应当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出租后要经常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状况。
治理出租房隐患,还要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素质。承租人要学会识别火灾隐患的本领,拒绝租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掌握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火场逃生技能,努力做到安全居住出租房屋。同时,用人单位对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学校对于毕业生的就业培训,都应增加租住房屋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部门要开展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业主、居民的宣传教育,全方位提高出租房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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