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全面推进公安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山西晋城市消防支队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安消防法制建设,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全力打造“服务型”消防队伍。
一是规范服务模式,增加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档次,强化“为民服务、为民执法”意识。在执法监督、为民服务方面,支队改进了工作作风,方便了群众,树立了良好形象。同时,支队要求所属消防大队公布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接待人员的行为、礼貌用语,广泛推出缩短审批时限、上门审查等便民、利民措施。
二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教育全体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重点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以及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把执法为民思想根植于每一位官兵头脑之中,落实到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每个执法环节。
三是简化报表资料,简化审核程序,减少审批过程和办理环节,利用消防监督业务综合“一窗式”管理模式,为监督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严格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公安消防机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加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是开展社会调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执行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支队通过发一份调查问卷、设一个意见箱、搞一次暗访、开一次监督员会、搞一次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切实掌握消防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和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六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指定专人受理举报,自觉接受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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