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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局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8-05 08:27 出处:中国消防网 编辑:@iCMS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8月3日下午3时召开了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8月3日下午3时召开了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主会场设在公安部礼堂第一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受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的委托,就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出重要指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蒲长城副局长、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滕佳材局长代表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的分管领导同志和全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国消防协会、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市、县质检、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由于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火势蔓延,生命财产损失扩大的火灾时有发生。据各地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显示,部分消防产品的合格率不到50%,部分省市因产品质量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不能运行使用的比例占30%。消防产品是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的公共安全类产品,消防产品质量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稳定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是保护消防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的一件大事,不容忽视。


会议要求各地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整合运用行政资源和法律资源,组织、指导和协调好当地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非法所得。对已获认证、型式认可企业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视情节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撤销其认证、型式认可证书,停用认证、型式认可标志。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屡禁不止的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欺诈消费者的市场,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安装、使用、维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员,要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打好这次专项战役。同时,要抓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公共安全和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促进消防安全水平的提高。在专项整治执法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查处一批消防产品质量案件,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以震撼和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不法活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等品种;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


这次行动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结束,大体划分为社会宣传、现场检查、处罚整改和总结通报等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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