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继金水公安消防大队成立之后,二七、管城两个区也相继成立了公安消防大队。2005年年内,郑州市所辖县(市、区)公安局的消防科与所在辖区的消防中队合并组建为消防大队,统一负责辖区防火与灭火职能。届时,郑州市公安消防沿袭多年的防火、灭火“各自为战”的局面将得到全面改观。
据介绍,原来各个县市公安局设立有消防科,驻守在各辖区的消防中队、大队,直接隶属于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管理指挥,因此,一旦有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只有防火责任的消防科还要先向支队汇报后由支队统一调度,这无形中多了一道指挥程序,也不利于及时灭火。经过金水区公安消防科与消防中队合并成立消防大队的一年多实践,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推广金水经验,公安消防支队所辖、分散在各县(市、区)的所有消防中队,统一由新成立的公安消防大队指挥,原来负责防火的消防科以及负责灭火的消防中队将不复存在。
据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叶有林介绍,正式挂牌后的公安消防大队,原管辖的业务不变,市民可以直接到所辖新成立的公安消防大队联系办理相关消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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