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重点林区县和森林火灾多发县(市、区)以及重点风景名胜区,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组建适当规模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严禁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灭火。
根据通知精神,各级政府要积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市、县财政要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按照相关要求,尽快配备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统一标志和装置,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养路费,免收本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通行费,运送扑火人员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森林防火专用电台免收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全省免收用户拨打“96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通话费,其他涉及“96119”电话的费用予以优惠。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依法防火,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遇高火险天气,县级政府要适时发布禁火令,严格禁止野外生产和民事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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