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东部大开放、西部大开发之后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机遇。为加快推进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工程,建立黑龙江消防新机制,黑龙江省消防总队以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为契机,采取以下五方面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积极成立领导组织,落实责任
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是总队实施“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消防机制创新工程”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内黑龙江省大项目建设取得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总队成立了由王路之总队长任组长,王秋彧副总队长任副组长,防火部、建审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支队也积极行动,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
二、明确工作重点,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中,总队要求各消防部门把列入全省重点推进大项目的建筑工程作为建筑审核工作的重点,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制度和重点建设项目服务档案,积极与重点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消防行政审批网站,接受网上建筑工程受理、咨询和审批。为社会提供消防热线服务,接受申报人的消防技术咨询,解答技术难题,为建设单位建立建筑审核工作的绿色通道。针对建筑审批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着节约资金、便于操作、确保安全的原则,为建设单位出主意、想办法,提供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建筑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要跟踪问效,加强指导,确保施工质量,真正把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三、将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与建筑审核改革相结合,切实提高效率
总队在现有各单位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标准的基础上,加大了建审工作改革力度,把加快推进全省重点大项目建设工作做为推动今年黑龙江省建筑审核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的具体措施,确立建筑审核工作的量化指标,既要保证建筑审批工作的质量,又要使建筑建设项目得到顺利、高效的审批。各消防部门将消防行政审批工作地点前移,积极采取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立消防服务办公室,现场审批、现场解答、现场指导等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继续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各级消防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强化功能,注重实效。
四、对全省大项目建设工程要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
对急需施工的建设项目,各级消防部门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建筑规模庞大、功能复杂、审批时间较长的建筑工程,总队要求审核单位对总平面图纸先行会审,对于地下部分无功能或符合要求的,将为建设单位出具提前开工的审核意见;对于地下部分功能复杂,一时无法确保消防安全的建筑工程,则采取先出具同意其土方施工的审核意见,并在土方施工结束前,完成审核工作。对于建筑局部因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超出规范的技术问题需要采取专家论证方式的,要在该建筑部分施工前做好组织、论证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出具同意意见。同时,审核人员可以依据施工进度实际采取分步骤、分专业、分部位单独审核的方法,确保工程进度。
五、严格推行问效追责“四项制度”
为了确保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总队提出“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四项制度要求,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对建设单位申办项目,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批程序规范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得到严格执行。
目前,黑龙江省城市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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