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近日,贵州省消防部门公布全省第28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6个月,名单涉及17家单位,11名个人。
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17家单位分别为:黔西县中心医院、贵州久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宁县闽浙大酒店、贵阳万国大厦投资有限公司、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大南苑项目)、贵州伟业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县天府明珠假日酒店、贵州中发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大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天柱县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际华三五三五服装有限公司、贵州省朝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湄潭县龙脉皇米酒店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鑫鑫商务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置业有限公司、贵州信华乐康投资有限公司。
11名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个人分别是:李六志(贵阳市乌当区鑫辉商务宾馆)、张俊(开阳金尊汇俱乐部)、邓必菠(开阳开州浴海)、岳元祥(开阳县紫江浴都)、任永珍(印江自治县宇贵宾馆)、金子成(红果浙江大酒店)、何粉桃(六盘水市钟山区一品商务宾馆)、罗秀皇(三都县仁爱医院经营者)、李玲、刘海燕、李顺利(贵阳市乌当区龙大哥辣子鸡店)。
据了解,这些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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