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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消防通道在发生火灾等重大险情时,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使命,因此也被称为“生命通道”。我国消防法规定,住宅小区进出口必须宽4米、高4米才能符合消防通道要求。但广东省消防部门在不久前整治消防通道安全检查时发现,有部分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车出入口完全不符合要求,已经成为消防救火的“拦路虎”。
小区唯一消防通道被堵,引居民不满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97号的聚豪小区,原规划的消防通道被聚豪物业管理公司非法强行占有,并在无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违法建设二层楼临时建筑,非法转卖牟取暴利。对于这种情况,小区全体业主曾联名向相关部门投诉,但半年多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今年7月,业主只得众筹资金将其拆除。但由于拆除过程中受到来历不明之人强烈阻挠,至使消防通道一直无法打通。10月中下旬,深圳市委领导特别批示转发了“疏通消防通道关注居民生命”50多户业主的集体投诉,并责令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严查举报信中堵死消防通道一事,还居民平安。
其实,聚豪小区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在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平台的登记册上,类似的投诉信还有不少。消防通道宽度不达标、消防通道被违章建筑霸占、消防车道违规停放车辆等,成为住宅小区居民举报最多的问题。对此,11月5日,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消防总队举行的“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119宣传月活动,针对社区消防通道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消防通道不通成灭火“拦路虎”
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要求,城市中的每个小区,每栋楼房都应该预留消防通道,尽管这些通道平时似乎被“闲置”,有的甚至多年“派不上用场”,占用了一定的小区资源,也增加了管理成本,但它的作用却是无可替代的,倘若发生火灾等重大险情,消防通道就会成为灭火救灾、营救被困人员的“生命通道”。因此,时刻保持通道畅通,才能保证有备无患。
然而,现实往往令人感到无奈。除了像聚豪小区消防通道被违章建筑占据外,许多小区由于先天不足,原来设计的车位数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今高速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私家车需要停放,而车主又不愿意舍近求远、支付额外费用到其他收费停车场停放车辆,从而导致许多小区的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
笔者认为,挡住消防通道,挡住的不仅仅是一条交通道路,更是救援生命的通道。因为一旦火灾发生,消防人员第一时间无法去灭火,而是必须首先清理消防通道,否则根本无法进入火灾现场,这无疑延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因此,对于这样一条连接着“生”与“死”的“生命通道”,绝对不能堵。
多管齐下治本是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8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切不可等闲视之,必须多管齐下同“发力”:一方面,消防、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小区消防通道的规范设计、建设和验收,并抓好常态监管工作,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主动遵守停车秩序,以实际行动来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物业公司,从源头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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