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颁奖典礼邀您关注!11月4日,新疆塔城地区各县市有三名男子由于在易燃易爆场所抽烟,被当地消防部门分别予以了行政拘留处罚。
为确保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杜绝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塔城地区各级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在对中油新疆克拉玛依销售分公司乌苏城南加油站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刘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与此同时,塔城市消防大队、沙湾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在塔城市会友网吧、沙湾县新怡人网吧发现许某、叶某在网吧内抽烟。三人之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将三人带回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三人被分别予以行政拘留一日或两日的处罚。
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维护了法律权威,确保了易燃易爆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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